近期,东莞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从四个环节分步实施,紧扣主题认真开展集中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本队统计执法水平。
第一环节,领导带头早谋划、定方案抓好组织动员。队领导高度重视,把“加强主动执法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作为今年队重点工作。成立了队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督导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召开动员会议深化认识,安排业务骨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二环节,各专业各镇街找弱点、强措施开展全面自查。在全市范围内,对本队各调查专业开展数据质量全面自查工作。要求各镇街(园区)严格遵照方案步骤、核查范围和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填报各专业指定核查表式及书面总结上报市队。对自查出的存在问题切实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环节,以上率下重督导、求实效推进“双随机”数据核查。按照随机原则,确定督查小组成员、所督导的镇街(园区)及各专业抽查企业名单。对督查小组人员进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业务培训,明确方法要求及提醒注意事项。“双随机”执法检查期间,邀请镇街统计负责人、基层统计员参与现场数据核查与执法检查。并充分利用随机抽查契机,开展统计调查对象“面对面”普法。
第四环节,选准重点严查处、走程序办好执法立案。首先,将“双随机”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重大嫌疑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其次,队各专业科室重点检查2016年以来是否存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将各调查专业日常业务中统计数据质量问题较多的调查对象列为重点执法检查对象,遵循“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严格按照办案程序查处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