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
财务普查表指标数据的填报范围
各镇街经普办:
为了统一村委会(社区)填报G604《非企业普查表》中指标的范围,现将填报指标规定如下:
本年收入:填报村委会(社区)、经济合作社在2008年收入总额,包括经营性收入和非经营性收入。在收入中包括财政拨款、土地转让纯收入、物业转让纯收入等,其计算口径与镇村资产负债表中可支配收入口径一致。
本年支出:指本单位内部正常运作使用的总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要包括两委干部、环卫工人、治安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用、车辆费用支出、接待费、差旅费、通讯费、水电费等日常性支出。支出项不能包括:1.直接支付给农民的福利,如分红、保险、养老金、教育奖励;2.基建支出,如农民分红、厂房建设、道路建设等;3.捐款;4.公益性支出(不含工资),如卫生、计生、教育等投入资金。
请各镇街经普办接到通知后,迅速对填报单位传达通知内容。
联系人:苏慧英
联系电话:2283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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