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行动起来 强化责任落实
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任务
——在东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吕 琦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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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大会,动员全市各级各界经济普查机构、人员,特别是广大的普查对象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在今天的大会上,邓志广副市长将代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与各镇街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签定经济普查责任书,并作重要讲话,各镇街、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各有关部门的经济普查工作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务必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目标,务必加强基础保障,确保普查质量。下面我就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关情况和工作部署先讲三点意见。
一、责任重大,把我们的行动和思想统一到党委政府的要求上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规定,我国今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此,国务院于去年
他强调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自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几年来,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都发生许多新的变化,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他明确指出,通过普查,可以进一步摸清二、三产业“家底”,掌握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各地生产总值的新变化,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可以更加系统地摸清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企业效益和技术构成等情况,有利于全面掌握产业结构的最新变化,为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提供科学依据;可以了解全国以及各地能源资源消耗总的状况,摸清企业实际能源消耗状况,有利于建立健全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更好地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可持续发展政策;可以摸清各类单位和个体户的基本情况,建成一个标准统一、信息准确、并且可以动态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这不仅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正确判断经济形势和产业走向,还有利于完善统计调查体系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普查结果还可以为研究制订“十二五”规划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可以及时跟踪产业发展动态、深入了解产业发展状况,科学制定并实施国家产业政策。
他进一步强调,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摸清经济家底,是经济普查的核心要求。要通过普查获取可信、可靠的揭示第二、第三产业及其基本单位数量特征和运行规律的统计信息,特别是要获取常规统计不能完全反映的服务业的实际情况,获取全部二、三产业单位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状况。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强化协作配合,广泛宣传动员,防止漏报、虚报、瞒报,确保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任务。
今年9月5日,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经济普查工作会议,这是在已经召开了全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后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对全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作进一步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动员全省经济普查力量,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义务。副省长、省经普领导小组组长佟星出席会议,与各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签订责任书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国务院决定开展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和省情省力调查。现在离经普标准时点已不足4个月,离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不到1个月,时间非常紧迫,任务特别繁重。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抓紧对各项普查工作进行周密安排,认真查找普查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他强调,经济普查必须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客观准确摸清全省“家底”,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抓好普查各关键环节的工作,重点在“全”、“准”、“实”三字上下功夫。他对全省经济普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必须强化领导。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经济普查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参加经普工作。二是必须落实责任。这次经济普查各级都要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级政府是实施普查的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是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有关负责人要按照要求,尽心尽力,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责任。三是必须加强宣传,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四是必须保障经费。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好普查经费;各地不得因经费问题而影响全省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不得因经费问题增加普查员和调查对象负担。
今年6月11日,我市召开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署经济普查工作。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邓志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在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邓志广副市长也代表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邓副市长强调,经济普查是扎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是有效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工作,是认真谋划科学发展的战略工作。这次经济普查,涉及全市法人单位约7万户,产业法人活动单位6000多户,个体经营户超40万户,预计全市需选调一线普查工作人员约1万人,再加各方面相关人员,将近7万人参加普查,普查对象多,参加人员多,时间紧,入户调查难,必须充分认清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形势。
邓副市长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和各部门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人员、经费落实,狠抓协调配合,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二是要进一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要抓好机制建设,细化工作指引,突出工作重点,抓好依法普查。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立足“三个着眼”,即着眼于广泛动员,着眼于突破难点,着眼于丰富形式。各镇(街)、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紧紧围绕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
国务院、省及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贯穿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市做好经济普查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表明经济普查责任重大。为此,我们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经济普查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经济普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任务,确保普查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这次普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体现我市“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和继续解放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国试点活动的精神和要求,普查要显地方特色,普查方案要科学设计,普查工作要精心组织,普查过程要依法实施,普查结果要确保质量。要切实做好、做细普查过程中各环节工作,要确保获取全面、准确、真实反映全市经济运行状况、为各级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的统计基础信息。
1、普查的基本任务。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通知精神,本次普查基本任务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搞准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同时,要通过本次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2、普查的时点、对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3、普查的表式、内容。我们在调查表式、内容的设计中依照以下原则:一是遵循国家方案、确保全国普查汇总需要。二是坚持我市历史资料延续性,努力满足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的需要。具体来讲,我市普查实施方案采取“三上”调查单位以我市各专业年报制度为基础,常规统计以外各类小型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采用全国统一的普查表式。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消耗、主要生产设备、信息化和科技活动情况等。其中,与第一次经济普查比较,涉及所有单位的能源及水消耗情况是本次普查增加的重点内容。由此,我市普查实施方案共设计调查表近60种,涉及统计指标2000多个,需执行国家或我市确定的统计分类标准20余种。普查表按照调查对象的性质、行业、规模等共设置为13类“一套表”。
4、普查的工作阶段。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其中:
第一阶段,2008年底前为普查准备阶段。该阶段主要工作是:完成全市普查方案及各专业实施细则的制定;组建各级普查机构,选聘和抽调普查人员;落实各级普查经费,完成普查各项物资准备;拟定普查培训教材,逐级开展普查业务培训;全面部署普查工作,分阶段开展普查宣传;绘制普查小区图,实施“地毯式”单位清查摸底;强化基层基础资料整理,规范各级数据处理环境,培训普查数据处理程序等。
第二阶段,2009年上半年为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该阶段主要工作是:完成各类普查对象的填报登记;进行数据真实性审核验收;普查数据录入与逻辑性审核;分专业进行验收、联审;完成主要数据汇总分析、普查资料上报;开展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等。
第三阶段,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为资料开发与总结表彰阶段。主要完成加工整理普查资料,发布东莞市经济普查公报,编辑出版《经济普查简明汇总资料》和《东莞经济普查年鉴-2008》;完善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普查基础信息数据库,开展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开展普查资料开发和应用;进行普查工作总结和评比表彰。
5、普查的组织实施。为使普查结果能够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我市经济发展成果,结合我市现行的条块结合的统计模式和普查工作实际需要,实施方案确定,今年内全市单位清查工作,按在地原则由各镇街(即“块”)组织实施;明年初开始的普查登记工作,以条块结合的方式,按各自分工,由镇街和各主管系统(即“条”)分别实施。这里特别要强调,松山湖、虎门港管委会第一次承担经济普查工作任务,要肩负起“条、块”双重工作职责,既要负责区域内全部单位、个体户的清查摸底和普查登记工作,还要负责做好区内注册、区外经营单位的普查登记工作。对由此可能产生的重复调查,由市普查办在数据处理中一并解决。
另外,军队系统、武警系统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完成;铁路运输业的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由铁道部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铁路运输业活动以外,铁路系统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企业和单位普查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经济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普查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各级人民政府普查机构共同组织完成。
六是普查方法。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式;对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查清户数、从业人数、营业面积、营业收入、上缴税费和行业分布,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依据。
当前经济普查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经济普查“三落实”已经基本到位。截至9月中旬,全市32个镇街,松山湖、虎门港管委会,591个村(社区)均已成立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普查工作组。为了做好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市、镇街、村(社区)三级普查机构选调了一批熟悉制度方法、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普查队伍;目前市级普查人员到位41人、镇街900余人、村(社区)4180余人。
二是认真做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市综合试点在石碣塘洪社区进行,历时近半个月。试点工作模拟了宣传动员、基本单位清查、单位查漏补缺、分专业培训、填报普查表、数据质量评估等经济普查的主要过程。试点起到了验证普查方案,锻炼队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为完善我市经济普查方案和组织方式积累了经验。
三是认真制订完善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单位清查的相关文件。根据国务院经普办制订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结合我市的实际和试点工作实践基本完成了《东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市经普办已制发了用于指导和规范全市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工作的配套文件,设计了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相关表式。
四是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经济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市经普办召开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协调会,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市经普办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镇街加强经济普查经费的落实,普查经费应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市经普办还与编制、民政、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统计部门为共同做好单位行政登记资料提供和查找认定工作进行了沟通和协调。
五是加强对普查工作的检查和督导。7、8月间,市经普办赴各镇街检查督促经济普查的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的落实情况,与各镇街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就经济普查工作的经费、人员、机构的落实及如何搞好经济普查工作交换意见。
三、任务艰巨,普查工作必须坚持的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为确保普查结果能够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经济发展成果的要求,全市经济普查各环节工作要始终贯穿“单位要全”、“数据要准”的“两要”工作目标。
此次普查要落实的第一个工作目标是“单位要全”。即各级各类单位要普查全,基本经济单位要一户不漏。近期即将开展的单位清查摸底工作就是落实这一工作目标要求的关键阶段。在充分考虑这一阶段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的基础上,市普查办计划要用3个月的时间,分两个阶段实现好这一工作目标,这是我们全部经济普查数据的基础。
从8月底到10月中为第一阶段,在绘制普查小区图基础上完成调查对象底册的建立。从10月-12月为第二阶段,完成组织填报清查摸底表与录入单位清查表工作。对普查小区内各类单位、个体户按照“地毯式”方式,逐一上门布置填报清查摸底表。在此期间,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管理,切实将各环节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逐级开展核查、验收,确保清查摸底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我市个体经济数量庞大,一定要很下功夫,数清数量,填报完整相关数据,尤其是从业人员,以摸清家底。要特别关注7人以上、营业面积大以个体工商户经营注册的清查对象的登记数据,这是东莞个体工商户清查的重点工程,不能走过场,一定要做好核对核实工作。
此次普查要落实的第二个工作目标是“数据要准”。即普查结果要准确、真实、可靠,要能全面反映我市近年来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的普查正式登记阶段,就是落实这一核心原则要求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工作的关键是确保普查数据填报质量。为此,市普查办在对普查员队伍的选聘与培训、普查宣传与依法普查等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措施要求的基础上,特别从方案设计角度,在保持历次普查中自查、互查、逻辑审核等各项有效措施方法的同时,在基层普查员接收被调查对象普查表的工作环节,要增设对普查源数据进行真实性审核的具体措施,由普查员作为核收调查对象所填普查表的基本标准,进行严格把关。市普查办设立的执法检查组将制定出简易执法程序,加大依法普查力度。
从现在算起,距离普查登记标准时点只有100天时间了,为了加快我市普查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各有关部门、各级普查机构要重点抓好“三力”建设和全力以赴过好“三关”。
一是继续抓好镇街、村(社区)普查机构的强化工作,增强组织协调力。镇街、村(社区)站在普查工作的第一线,工作任务最多,是搞全搞准普查数据的关键。各镇街经普办要在近期内再一次检查普查机构的组建、人员的落实情况,原则上要求镇街普查机构每2个普查区配备1名普查业务工作人员;村(社区)落实1名两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为经济普查第一责任人,指定1名副职领导为经济普查工作组组长,按照已划分的小区配备足够数量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二是做好普查员的选调、培训和管理工作,增强战斗力。由于我市法人、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数量庞大,全市需要选调、培训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近万人,担负起全市区域内经济普查的清查登记工作。各镇街、村(社区)要把素质较高,有普查相关工作经验的街道、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干部,物业公司、市场管理工作人员,企业统计、会计人员和毕业的大中专学生选调到普查队伍中来。对选调的众多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在普查上岗之前要进行严格培训。培训的目标是要让每一名普查人员都能熟练地掌握普查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使每一个普查工作人员对普查方案吃准吃透,使每一个普查员掌握普查表填报方法和入户访问技巧,重点是要培训好普查工作条例、单位划分规定、单位清查办法、入户清查流程。培训工作切忌走过场,培训工作走过场就会造成在普查中走过场。市、镇街、村(社区)三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管理,制订工作守则,严格履行职责义务,正确行使职责权利。
三是把经济普查宣传工作逐步推向高潮,增强动员力。广泛宣传动员是顺利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必要条件,全市需围绕清查摸底和普查登记两个普查的关键阶段,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查宣传活动,各镇街普查机构要集思广益、精心策划、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努力使广大普查对象明确经济普查的目的和自身的义务,打消思想顾虑,据实填报普查数据。10月中旬单位清查前夕,市各主要媒体将同时播放和刊登政府经济普查公告。镇街经普办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宣传工作,除了传统方式外要有新鲜的招数,如群发经济普查短信、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普查专栏、出动宣传车等。普查的宣传工作要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宣传手段。针对为数众多的批零餐饮企业、个体经营户,镇街的有线电视最管用;要充分利用基层政府的威望,播发政府公告、“致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和宣传普查的标语口号,可以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在普查宣传中,要突出依法普查这一重点。要大力宣传《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普查,对不配合普查,不按规定填报,以及填报的普查数据严重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要移送统计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曝光,以此扩大宣传、教育面,为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普查宣传工作要做到求真务实,讲究实效,针对性强;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不搞花架子,各镇街务必要在10月份单位清查前后把宣传工作推向高潮。
四是明确分工,过好“协作关”。经济普查是政府行为,实行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作为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对做好经济普查具有义不容辞的职责,各部门的有效配合更是全面完成普查任务的重要保证,市政府文件中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各级普查机构要协调好与各部门的关系,做到既有分工、又密切合作,真正形成合力,共同搞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国家和市政府通知要求,普查工作需要工商、税务、质监、民政、编办、公安,以及其他有单位设立审批权、管理权的部门、机构,如房管、旅游、“新莞人”服务管理、税务协管提供所掌握的行政登记资料。这些资料将整合、分解到基层普查机构,作为单位清查工作的有效支持与重要基础,以此来实现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和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普查目标。在此,再次拜托各有关部门领导对这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安排好具体承办部门和人员,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并按时提供所需资料。按照国家普查办要求,部门资料要与单位清查结果进行认真比对,对出现的差异,有关部门要共同查找原因,普查所取得的成果,将充分与大家共享。对于普查第一线的村(社区)一定要发挥好基层组织统揽一方的作用,协调各方,整合力量,加强协作。
五是扎实做好单位清查工作,过好“清查关”。全市单位清查工作从10月份正式展开。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单位清查工作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单位清查工作好坏是衡量经济普查工作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同时单位清查工作又是整个经济普查各工作环节中社会动员任务最重、费用支出最大、数据处理最为集中也最为急迫的一个重要工作阶段,市经普办已发文要求各镇街、村(社区)经普办要组织力量,依据行政登记资料结合现有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对各类单位资料进行整理、核对和认定,为即将到来的单位清查做好准备。市经普办已培训并要求各镇街、村(社区)在9月底前完成利用最新电子地理系统、行政区划资料,做好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划分和绘制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地图工作。市经普办将在9月下旬完成单位清查阶段的业务培训和数据处理程序培训,镇街经普办要在市培训完后随即启动村(社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完成的时间不得迟于10月上旬。市经普办在单位清查期间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单位清查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六是确保经济普查数据客观真实,过好“质量关”。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经济普查的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是检验整个经济普查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认真借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成功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保证质量贯穿于经济普查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在数据质量问题上,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有丝毫马虎。我们花费这么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一定要获得真正反映东莞市情市力全貌的普查数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社会的检验。市经普办要制定各个阶段质量控制的工作细则和标准,建立起贯穿于普查全过程的质量评估办法和督查制度。各镇街、村(社区)一定要走出数据质量的误区,虚报固然不可取,要追究统计法律责任,但瞒报、故意少报也是统计法所不容的,漏报只能证明我们的工作没有到位,这都不是光荣的事,不值得大家津津乐道,客观真实才是我们普查数据的唯一标准。
在这里,我还要强调一点,在数据质量控制中,要突出重点,狠抓普查的薄弱环节。这次经济普查的重点是服务业发展情况、能源资源利用情况,这和我们现在强调的节能减排、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展服务业是结合在一起的。服务业单位数量多,涉及范围广,统计基础薄弱,很多单位缺乏统计台帐,保证登记质量的难度很大。能源消耗调查非常重要,国家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实行问责制,而能源消耗情况的统计难度又较大,调查单位统计还不规范,数据质量就不好把握,这些都是很实际的问题。所以,我们要以这次经济普查为契机,把普查和平时的统计工作结合起来,寻求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法和工作思路,要把搞准搞实服务业和能源统计数据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夯实服务业统计和能源统计的基础。
在镇街、村(社区)普查实施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报表审核,严肃数据质量,具体要做到“六审六看”,方能过好“质量关”。一审普查表是否齐全,看普查表发放与接收是否有重、漏、错的现象;二审普查表套表的完整性,看普查表张数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一套表要求,单位所属行业与所填的普查表是否匹配;三审普查表填报的指标是否完整,看普查对象是否根据普查的要求,全面填报普查数据;四审普查表的表内、表间主要指标的逻辑关系与平衡关系,看各类普查表是否出现逻辑错误;五审普查表指标含义是否弄清,看有无错报漏报情况;六审普查主要数据是否真实,看主要数据与基本标准的差异情况。
最后,希望各镇街、村(社区)、部门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以对党、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坚持依法普查,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