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三》
1、地方普查机构与铁道部系统普查机构如何分工?
答:以2008年9月广东省普查办公室反馈各市的铁路运输业普查单位清单为准,凡清单中包括的单位即为铁道部系统普查机构负责的范围,否则即由地方经济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经济普查,不论清单中的单位是否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执照。
2、如何填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的“07登记(注册)情况”中的税务部门登记机关级别?
答:无论国税还是地税部门,都没有在省一级税务部门登记的,单位的税务登记工作基本放在地级市、县(市、区)等级税务机关进行,所以填报该指标时机关级别应填写“3地(市)或4区(市、县)”,要根据实际批准机关填写。
3、实行垂直管理的系统的单位,如果省、地级作为法人单位,县及县以下作为产业活动单位,县级以下产业活动单位的归属法人单位情况如何填报?
答:县级以下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单位单独划分为产业活动单位,其归属法人填报地级法人单位的情况。
4、乡镇党委、政府等单位如何填报普查表?
答:乡镇党委和政府,如果分别有单独的“三定方案”,且财务上能够单独核算资产,则分别作为法人单位填报普查表;否则,按一个法人单位填报普查表,单位名称统一填写“××××乡(或镇)人民政府(党委)”,行业统一填写“综合事务管理机构(9421)”。
6、乡、镇事业单位如何填报普查表?
答:已在编制部门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且单独设帐的乡镇事业单位作为法人单位填报普查表;虽然在编制部门领取事业单位证书,但实际不单独设帐的乡镇事业单位,本次普查原则上作为乡镇政府(党委)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普查表。
7、民办非企业单位实际下设分支机构如何普查?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民办非企业不允许下设分支机构。但在单位清查中发现,有些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如教育、卫生机构)经本系统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了分支机构。本次普查规定,此类分支机构应填报60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4机构类型”填“90其他组织机构”。
8、镇(街)公安局及其下属的派出所如何普查?
答:因为镇安局及其属的派出所领的证书为“机关非法”证,他们是市一级的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属产业活动单位。那么这次清查认定产业活动单位。
9、有些单位将本单位的房屋出租给其他人经营,如何填报普查表?
答:如果这类单位为非房地产开发公司,并将自有房屋全部出租作为主要经营活动,其主要业务活动应当为:自有房屋出租,该单位的行业归入“其他房地产活动(7290)”。
10、挂靠单位如何普查?
答:凡挂靠在政府机关的单位,一律视为法人单位单独填报普查表;挂靠在企业、事业单位、社团、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单位,符合法人单位条件的,应作为法人单位单独填报普查表,不符合法人单位条件的,应作为被挂靠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若被挂靠的法人单位倒闭,挂靠单位仍在经营的,应视为法人单位,单独填报普查表。
11、有的单位正在申领法人营业执照,但已开始营业,是否作为普查对象?
答:正在申领法人营业执照,已经开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作为单独的普查对象,并按其经营活动划分行业,由普查机构(365体育是哪个国家的_bet36365首页_beat365老版本)赋临时法人代码。
12、当年关闭的企业(单位)及被兼并企业如何普查?
答:当年关闭的企业,由企业原主管单位负责填报。如果企业没有主管单位,又无法落实其他填报人,可以免填。对被兼并的企业,如果符合法人条件的,仍作为一个法人单位处理;如果仅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按产业活动单位处理。
13、有的个体经营户的经营规模相当大,是否可按企业处理?
答:按国务院经普办的规定个体经营户不论其规模大小,均以在工商部门领取的执照为准,不作为企业填报普查表。
14、单位类型填写“3产业活动单位”的,应注意哪些要求?
答:填写“3产业活动单位”的,归属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不能与本单位的“01组织机构代码”相同,不能填写限法人单位填写的所有指标,且归属法人单位代码必须符合校验规则。
15、登记(注册)情况项机关名称为多个时,可复选,填写了1工商、2编制、3民政或9其他的单位,还要复选4国税或5地税吗?
答:所有纳税单位均填写税务部门登记号。
16、司法部门管理的律师事务所“机构类型”怎么填?
答:填“90其他组织机构”。
17、在外地登记注册而在来本地施工的建筑业单位如何进行清查登记?
答:实施单位清查时,按在地原则对所有的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清查登记。但普查时建筑业按注册地实施普查登记。
18、关于“一户多照”等情况如何划分单位类型?
答:(1)对于“一户多照”的单位,如果是一套人员,在同一场地从事同种经营活动,由主体单位依据执照注册情况统一填报普查表;如果从事多种经营活动,并分别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的,应按执照登记和财务核算情况分别作为不同的单位填报相应普查表。
(2)对于“一照多点” 的单位,主要核实各分点经营是否财务分开,如不是财务分开的,则由主体单位按执照注册情况统一填报;如是财务分开的,则按产业单位或个体经营户进行处理。
(3)对于“户照分离”的单位(异地经营),在认真核实、不重不漏的基础上,一般按执照登记情况划分单位类型。
(4)对于“借照经营”的单位,如自身有执照则按其执照登记情况划分单位类型,否则作为个体经营户。
19、个体经营户中是否存在公司?
答:不存在。一般情况下,公司单位纳入法人单位登记。
20、药店、网吧及加盟店等单位类型如何认定?
答:(1)如果取得《企业法人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的,按执照注册情况进行认定。
(2)如果取得《营业执照》,仅向上级法人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并具备法人单位三个条件,一般应纳入法人单位登记。否则,作为产业活动单位。
21、玻璃经营门店若有进行简单磨边加工的,如何划分行业?
答:如果是专门从事玻璃磨边、工艺装饰玻璃等加工活动,应列入“制镜及类似品加工(4211)”;但以零售玻璃为主,同时又从事玻璃磨边等简单加工活动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应列入“其他室内装修材料零售(6589)”。
22、电话信息台、个人办的公共电话、长途电话服务以及咨询电话等如何划分行业?
答:(1)160、168等电信部门开办的信息台以及非电信部门办的信息台、声讯台(通过电话提供各种信息、声讯服务),列入7499“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
(2)114电话查询及其他电信部门办的电信业务查询服务,视情况列入6011“固定电信服务”和6012“移动电信服务”;
(3)个人开办的公共电话服务和长途电话服务,列入6011“固定电信服务”;
(4)利用电话从事社会经济咨询和市场调查的单位,应视情况列入743“咨询与调查”的相关类别中。
23、前店后厂的加工销售服务和街边各种加工服务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如何划分行业?
(1)从事服装裁剪定做加工活动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属于1810“纺织服装制造”;只是从事衣服缝补、扦边等服务,应当归入:8290“其他居民服务”。
(2)从事给汽车上油、充气、打蜡、抛光、清洗、更换零配件及其他简单维修活动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列入8311“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
(3)凡以零售为主的面包房、西点屋,列入6522“糕点、面包零售”;但以就餐为主配有其他主副食的面包房、西点屋,则列入6790“其他餐饮服务”。
(4)现场加工及销售各种熟食制品的活动,应分情况处理:
①凡不备有餐具,前店后厂加工制作熟食制品(主要指馒头、烙饼、肉制品及其他餐饮食品)的活动,列入65“零售业”的相关类别中。
②凡设有餐桌椅,以现场就餐为主的,列入6790“其他餐饮服务”;
③凡为固定客户(如企事业、机关、学校、公司等)提供配送服务的,列入6790“其他餐饮服务”;
④自己备有流动餐车或制作设备,为顾客提供简单现场食用的食品(如羊肉串、煎饼、炸豆腐、茶蛋、烤白薯、煮老玉米等),列入6790“其他餐饮服务”。
24、宾馆、饭店开设的棋牌室、商务中心、票务中心、购物中心、美容美发室、洗浴中心、健身房、台球室、保龄球馆、歌舞厅、餐厅、咖啡厅、酒吧等如何划分行业?
答:凡宾馆、饭店开办的非独立的上述活动,一并归入宾馆、饭店,不单独划分行业。反之,则应作为独立法人或产业活动单位分别划入相应的行业。其中,商务中心列入7494“办公服务”;票务中心(预订飞机票、火车票)列入5720“运输代理服务”;健身房、台球室、保龄球馆列入9230“休闲健身娱乐活动”;歌舞厅列入9210“室内娱乐活动”;购物中心列入6511“百货零售”;餐厅列入6710“正餐服务”或6720“快餐服务”;咖啡厅、酒吧列入6730“饮料及冷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