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邓 志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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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的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会,标志着经济普查工作正式进入全面的组织实施阶段。刚才,琦元同志对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做了具体的部署,我完全同意。各镇街与市政府也签订了普查目标责任状,明确了责任和义务。此次普查时间紧、难度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目标责任,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周密安排,严守纪律,依法操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和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就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讲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市情市力调查,也是和平时期的一次重要的社会动员活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从现实来看,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我市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有了新调整、新面貌,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也出现了新进展、新动态,客观、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出这种变化,是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使命。组织实施好本次经济普查工作,我们责无旁贷。
从长远来看,认真搞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全面摸清我市“家底”和能源消耗等基本情况,对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地研究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又稳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而,市委、市政府对搞好此次普查高度重视,寄予厚望,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镇街、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势,正确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经济普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次普查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这次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千头万绪,难度很大,是对我们工作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做好普查工作具有很多的有利条件:一是有党委政府和上级普查机构的坚强领导,有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这是搞好此次普查工作的组织保障和社会基础。二是有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积累的宝贵经验和一支经验丰富的普查队伍。三是有《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法律保障。四是各级普查机构和各成员单位经已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市经济普查试点工作也取得了很多成功经验,这些都为普查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级普查机构和职能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周密的部署、更加精心的组织、更加深入的宣传,排除一切干扰,调动一切资源,竭尽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普查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
经济普查是当前各级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深入发动宣传,强化基础保障,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一要明确牵头责任。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统筹和组织实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沟通与衔接,建立渠道畅通、互动紧密、运作高效的联合协作机制,做到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办公室要制定全市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编制各类普查标准和目录,印发普查用的各类表式,负责市级经济普查试点、业务培训、数据处理、数据公报、资料开发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各阶段工作。
二要明确部门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市普查办做好经济普查工作,特别是在镇街有分设机构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镇街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做好服务。财政部门要抓好普查经费的落实;工商和税务机关要做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的核定工作,及时给普查提供准确的名录库;市编办要做好相关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的核定和提供工作;民政部门要协调好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宜;质监部门要注意协调好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宜;驻莞部队、武警、金融等中央、省驻莞有关单位,都要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规定完成好各自承担的普查任务。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强行政登记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评估,并与同级经济普查办公室紧密衔接,形成互动机制,确保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数量及其填表数据的准确性。同时积极参与单位清查并协助做好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
三要明确属地责任。各镇街经济普查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市的要求,落实好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普查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招聘足够数量、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本着不重不漏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划分好普查区和普查小区,严格按照市经济普查办的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搞好单位清查摸底、业务培训、填表登记以及普查数据审核、录入、汇总上报等环节的工作。特别是各村(社区)普查工作组要按照市、镇街普查机构的要求,统筹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清查辖区内所有普查对象,认真组织实施普查表的登记填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为明确责任,确保普查工作目标的实现,按照省的要求,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已与各镇街普查领导小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镇街是实施普查的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负责人,领导小组组长是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是具体负责人。各相关负责人要按照要求,尽心尽力,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各镇街要建立健全经济普查目标责任制,并将经济普查列入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各镇街分管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对经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影响经济普查工作进度、质量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落实要求
经济普查工作环节较多,既要把握宏观的,又要细化微观的,再加上今年的经济普查工作起步晚、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普查机构和职能部门要有足够的认识,要有十二分的清醒,要有百倍的努力,要有克难攻坚的意志,同时要充分借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成功经验,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及时、高质、圆满完成我市的经济普查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的落实。
(一)以严谨的态度狠抓工作过程
各级普查机构和职能部门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统一制定的普查方案及相关工作细则,保证国家、省、市普查方案的统一性和完整性。要按照省的要求,把普查工作重点放在“全”、“准”、“实”三个字上。单位清查要求全面,力求不要遗漏;普查数据要求准确,要把提高数据质量和普查质量贯穿于经济普查全过程;普查结果要求真实,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各级普查机构要对经济普查各环节的工作实行最严格的管理,严谨细致地执行好每一个工作流程,一环扣一环,环环紧扣,不出差错。要将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将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一个人,要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责任制,特别是单位清查、普查表审核、数据录入等重要环节,各级经普办领导要亲自过问、步步为营、严格把关。市经普办要制定相关的规定和办法,对各级普查登记使用的名录库的真实性和填报资料的准确性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以严密的组织狠抓宣传发动
各镇街、村(社区)要把宣传工作作为经济普查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普查宣传计划和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普查各个阶段的要求,严密组织宣传的各项工作,有的放矢,争取宣传发动取得最佳效果。要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有关方面能充分了解普查的意义、普查的要求和相关法规,为经济普查提供良好氛围。在单位清查阶段之前,各镇街、各部门要联合行动,掀起宣传高潮,各镇街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发布经济普查公告;在普查登记前,镇街领导可发表电视讲话或专题文章,对经济普查作宣传动员。
要加强对普查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动员每一个普查对象依法接受普查,如实申报资料,并要求其对所报资料真实性负责,使他们明确依法接受普查是每一个公民和法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无论是虚报、瞒报、拒报或者迟报普查资料都属于违法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对普查对象作出以下承诺:第一是经济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第二是对经济普查中所获知的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必须履行保密的义务。第三是任何单位不能以经济普查结果为依据,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类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认真配合普查,自觉防止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努力做到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
(三)以严格的责任狠抓基础保障
各镇街、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强化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镇街普查机构和村(社区)普查工作组,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抽调一批坚持原则、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参加普查工作。各镇街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配置足够数量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于普查的办公场所、交通工具以及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要及时给以保障,确保普查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转。各镇街要切实保障经济普查经费的投入,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普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到位,对基层聘用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给以适当的补贴。这次经济普查增加了能源消耗等新的内容,各种价格和费用标准也大幅提高,普查费用也会相应增加。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想方设法解决好这一问题,绝不允许出现因为经费问题影响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拖全市乃至全省及全国的后腿。
(四)以严明的要求狠抓数据质量
普查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各级普查机构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普查质量贯穿于普查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各级普查机构和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普查方案和相关细则实施,对容易影响普查质量的环节,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数据采集和填报的准确性。当前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是整个统计工作的难点问题,也是影响经济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的重点问题。这次经济普查,重点是取得第三产业发展的完整数据,搞清常规统计不能完全反映的服务业实际情况,并掌握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状况;同时,重点调查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能源和水资源消耗情况,把这两个领域的数据掌握清楚。所有这些情况,都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普查工作责任制,对普查各阶段实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普查工作,坚决抵制和杜绝在普查工作中的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五)以严肃的纪律狠抓依法普查
依法进行普查是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神圣职责。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要排除各种人为干扰,确保普查数据准确可靠。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独立行使职权,任何部门、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都不得对依法提供的普查资料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授意普查机构、普查人员篡改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的数据,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典型案例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一要坚决执行《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按照普查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质量控制的要求开展普查,绝不允许图省事、赶进度而草率行事。
二要按照普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准确登记,不得瞒报、虚报和改报。
三要严格为普查对象的登记资料保密,未经规定的程序不得向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泄露普查登记的内容。
同志们,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今明两年乃至后年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务院和省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能否搞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不仅是对我们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的考验,也是对我们的党性原则、职业道德、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考验。经济普查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不懈努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