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东府〔2015〕80号)和《关于成立东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东府办函〔2015〕484号)精神,东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组建完成。“东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东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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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东府〔2015〕80号)和《关于成立东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东府办函〔2015〕484号)精神,东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组建完成。“东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东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正式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