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报时间是
答:5月31日前。
2.村(社区)如何填报《基本资料收集表》?
答:村(社区)应要逐户逐行登记上报,可以通过户籍登记资料、新莞人管理服务中心系统登记数据、工厂负责人事登记资料、楼盘物业管理处登记住户资料取得数据,对于无法在册了解的情况,需要找一些熟悉情况的人员实地了解后再登记。
3.户口姓名或建筑物名称怎样填?
答:一般户籍人口和以家庭住户在楼盘花园填写户主姓名,医院、村委会、学校、工厂、酒店以及出租屋的可以填写建筑物名称,特别出租屋可以填×××出租屋或出租屋牌号。
4.怎样区分空挂户、寄挂户?
答:空挂户:实际居住地不在本村,只有户口登记在本村(社区),在本村没有住房。
寄挂户: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为了工作、学习等原因将户口落户在本村亲戚朋友家中。
5. 《基本资料收集表》酒店(旅店)的租住客人数用不用填报?
答:酒店(旅店)中长期包房的租客和住在酒店的员工人数也要填报。
6.如果一栋房屋中住了户籍人口也住了流动人口,该如何填报?
答:两种方法:
一、 将户籍人口及其一同居住全部家庭成员作为一户填报,其他租客(流动人口)作为另一户填报。
二、 将这栋房屋中的人以房东为户主,全部人为一户登记,要在备注中注明情况。
7.这表登记完后还要再登记人口数据吗?
答:这表只是将本村人口初步统计,用于省、市、镇划分小区、物料分发和选调普查员使用,便于下一步工作开展。到10月份进行摸底工作,由普查员地毯式摸清人口和居住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8.如何审核数据合理性?
答:户籍人口合计数(第4栏)一定要与公安户籍常住人口登记数据一致。流动人员数可以结合其他行政数据推算评估,数据的平衡关系一定要相等。
9.本表“流动人口”含义是什么?
答:本表“流动人口”是住在本村(社区)而户口不在本村登记的人员,一律视为“流动人口”,以户籍为界线。若某人在本镇其他村委户口登记而住在本村委会的,则在填本报表时,一律作为本村的流动人口处理,注意在其户口登记地村委会不要漏掉此人,必须要在户籍人口数合计栏、未居住人口小计中要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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