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的通知
粤人普办字〔2010〕24号
各市、县、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广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问题解答》内容如与业务培训有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关于普查小区划分的问题解答
1、影像图不清晰的,看不清建筑的情况,如何绘制普查小区图?
答:根据普查细则的规定,人口普查各级区域必须在“全国人口普查地图标绘系统”中完成,并按规定上报各级边界数据。因此,无论影像图是否清晰,都需要在绘图系统中标绘。
对影像图不清晰的,可按如下方法处理:
(1)边界不清的处理办法:如果普查小区边界在影像图上模糊或看不清楚,可根据各村级普查小组所绘制的小区边界图,按照形状、大小,在绘图系统上标绘相对位置,并标明小区边界的有关信息(如巷名、路名、转弯位门牌号等)。打印出带有边界信息的《普查小区图底样》,根据此图,另加一张A4纸,参照第五次人口普查或者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方法,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
(2)建筑物不清或模糊的处理办法:按上级下发的《普查小区图底样》,在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小区内建筑物的分布,另加一张A4纸,参照第五次人口普查或者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方法,按图例画建筑物。构成小区示意图,建筑物编号按原规定编制。
2、高层建筑物的处理方法
答:考虑到一个普查小区仅能填写999张普查表,对高层建筑物,居住人数规模较大,确实需要分若干小区的,采取纵向切割的方法,并注明切割线两侧的房屋信息。
3、大规模连片拆迁,户口未迁出的处理方法
答:这类区域由乡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提出,经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核准后,在原地域所在地的普查区内,虚拟一个或者多个普查小区。
虚拟普查小区,不绘制普查小区图。虚拟小区的最大规模为4995人(999张表*5人)。如果人数超出最大规模,需要拆分为多个虚拟小区。
普查小区地址码自“900”开始,顺次增加,并以编码序号命名普查小区,如第900普查小区、第901普查小区。建筑物编号“00”,房屋编号不需要填写。户编号从001起升序填写。每户的最大规模为45人,超过45人时另作一户进行登记。登记时均填写普查表短表。
4、武警部队等特殊地域的处理方法
答: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登记填写普查表短表,并移交所在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根据需要,在标准地址码库中本县级公安机关所在的普查区内,虚拟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供填写地址名称代码使用。虚拟普查小区的地址代码自“
在绘制普查小区地图的时候,不单独画普查小区,将其归入相邻地域的普查小区。在“普查小区底图”上,这类人居住的地方按无建筑物处理,建筑物编号为“00”。房屋编号不需要填写。户编号从001起升序填写。
5、监狱、劳教机关特殊地域的处理方法
答:依法被判处徒刑、劳动教养的人员由县级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负责登记填写普查表短表,并移交所在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根据需要,在标准地址码库中本县级公安机关所在的普查区内,虚拟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供填写地址名称代码使用。虚拟普查小区的地址代码自“
在绘制普查小区地图的时候,不单独画普查小区,将其归入相邻地域的普查小区。在“普查小区底图”上,这类人居住的地方按无建筑物处理,建筑物编号为“00”。房屋编号不需要填写。户编号从001起升序填写。
6、对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管理的空挂大集体户的处理方法
答:这类区域由乡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提出,经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核准后,在原地域所在地的普查区内,虚拟一个或者多个普查小区。
因这类人户口有具体地址,在普查登记时分两种情况:
如果在划分小区时已经考虑到这类人的人数,并将具体寄挂户口的建筑物归入到某普查小区,这部分人按迁出处理,本调查小区按正常的情况登记。
如果在划分小区时未考虑到这类人的人数,只将这类人具体寄挂户口的建筑物归到某普查小区,在登记时只考虑此建筑物的现居住的人口。对户口寄挂的这部分人,可虚拟一个或者多个普查小区。地址码自“900”开始,顺次增加,并以编码序号命名普查小区。建筑物编号为“00”。不需要填写房屋编号;户编号从001起升序填写。
7、镇级农场的一个队,飞入另外一个镇的普查区,区域划分的时候作为该普查区的一个普查小区。为确保汇总资料的直接性和完整性,可否在农场下的普查区增加一个虚拟的普查小区,用其地址码代替飞出普查小区的地址码?
答:不需要虚拟,在飞入地汇总资料。
8、建筑物数字化的相关问题
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区域划分、地址编码和绘图工作细则》,要求县级普查办公室收集各普查小区图,妥善保管已备数字化整理使用。各地可结合摸底工作要求和软件数字化录入的内容,要求普查员整理好相关信息。
9、遥感图上很多空地现在已经建了楼盘,有的楼盘都可以分成多个普查小区。但是打印出来的《普查区底图》上是没有该楼盘的,电脑上画小区的时候,会出现一些空地上有几个普查小区的现象,怎么办?
答:可以在空地的对应位置用文字信息标注这些新建建筑物。这样打印的《普查区底图》就有这些建筑的名称。
10、新建楼盘,现在没有住人,年底估计会入住,怎么划分小区?
答:有这些楼盘的普查小区,在划分小区时需考虑到年底的入住情况。在摸底时,若人数超出原来预计数的,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普查员。
11、现在住人的建筑工地,估计过几个月会拆除,在划分小区时如何处理?
答:不单独画普查小区,将这些人口归入相邻地域的普查小区。摸底工作开始后,如果建筑工地未拆除,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普查员。
12、没有影像图的岛屿如何划分普查小区?
答:通过实地勘察,结合平时工作积累的地图资料,在纸质地图上划分普查小区。依据划分情况,在绘图系统上标绘相对位置和相对形状,并标明小区边界的有关信息(如巷名、路名、转弯位门牌号等)。打印出带有边界信息的《普查小区图底样》,根据此图,另加一张A4纸,参照第五次人口普查或者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方法,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
13、上级标注打印不出来,如何处理?
答:有两个原因使上级标注打印不出,一是上级标注的颜色是白色,需要将上级标注的颜色改为其他颜色(打开上级的标注文件,将255 255 255白色改为255 0 0 红色);二是软件在打印环节有不足,需要将上级标注文件(X_Annotation.txt)内容复制到隐藏文件夹中的标注文件中。
14、怎么能清晰打印普查区图?
答:建议以明显的道路为界将普查区范围分成多块接近正方形的封闭区域,打出来会更清楚。
15、在画图中,由于交叉线没有处理好,导致构成一个或者多个很小的闭合多边形,怎么能迅速检查出它的位置?
答:点击“图层管理”,找到相应的面图层,点击右键,选择查看属性。在弹出的属性窗口中,查找仅Fid一栏有数值,而名称、代码的一栏无数值的行,双击此行,在图形中就显示这个无意中形成的很小的多边形。
16、普查小区图底样与普查小区图的区别?
答:普查小区图底样是指乡镇级人普办通过全国人口普查地图标绘系统打印制作出来的含普查小区边界的纸质图底样。普查小区图是指普查员在普查小区图底样上完成建筑物的标绘及建筑物相关属性的标注。
17、如果一个厂区有若干个普查小区,能否将其普查小区编号都连在一起?
答:对于一个厂区含有若干个普查小区,必须按照顺时针顺序从外圈到内圈对普查小区进行编号的规则,不强制要求一个厂区的所有普查小区编号一定要连在一起。
摸底工作的问题解答
1、人才交流中心、整片拆迁等900以上的虚拟普查小区内的户是否编制底册?是否参加长表抽样?建筑物编号、房屋编号、户编号怎么编?
答:900以上的虚拟普查小区可按花名册或其他记录编制《编制户主姓名底册》。以村级为单位,每个虚拟普查小区占一行,在备注栏注明该虚拟普查小区的户籍人数。摸底结束后,连同其它小区的户主姓名底册和摸底数据一同上报。
虚拟小区的最大规模为4995人(999张表*5人)。如果寄挂户口规模很大,需要拆分为多个虚拟小区。
900以上的虚拟普查小区内的户不参加长表抽样。
900以上的虚拟普查小区的建筑物编号统一编写为“
登记普查表时,每个虚拟的普查小区内的每户都要有户编号,编号时可依据按花名册或其他记录编制,以不漏为原则,从001开始顺序编制,最大户编号为998。
集体户的最大户规模为45人,超过45人时另作一户进行登记。
虚拟普查小区内所有户的住房间数和面积均填写“
2、大量出租的农村私房“房屋编号”怎么编?例如三层小楼,外加楼前楼后搭建的房间,除房东住一间或几间房间之外,分别租给十几户家庭户,这种情况的“房屋编号”怎么编?
答:对每一个房间都分别给房屋编号。
3、普查小区的建筑物数超过99,如何处理?
答:合理地合并一些建筑物。
4、居住用的建筑物的一楼做为店铺,房屋编号怎么编?
答:对每个店铺都给出一个房屋编号。
5、涉密单位,在普查小区图中如何给定普查小区内的建筑物编号?
答:像其他建筑一样,给出建筑物编号,但注意不要标注建筑物的单位名称等涉密信息。
6、拆迁后户口未迁走的户籍人口在编写《户主姓名底册》时如何编写房屋编号和户编号?
答:房屋编号不编,在备注栏注明,户编号编为600以上。
7、新楼盘建筑物内只有少量人口入住,还有大量未售和已售但未入住的房子,是否只给有人居住的房屋户编号,其余大量空房户不给户编号?
答:房屋编号都要给,空房不给户编号。
8、关于在本村(居)委会范围内跨小区人户分离的人,特别是全户,摸底时在户籍地的户编号如何处理,是否按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编‘
答:作为全户寄挂户口户处理,给600以上的编号,不参加长表抽样。
9、建筑物编号在《户主姓名底册》是否一定要按编号顺序填写?
答:可以不按建筑物编号的顺序填写。
10、空房户(无人住、无户口)能否不列入摸底表?
答:不可以。需要严格按照《摸底工作细则进行》。
11、关于特殊人群,如住校的高中及以上学生、监狱的犯人、福利院、救助站的人是否参加长表抽样?
答:对于800、850、900这类虚拟小区的人,登记短表。监狱的犯人、救助站的人登记短表。
高中及以上住校的学生、长期居住福利院的人按照正常的登记对象登记,参与长表抽样。
12、桥洞、路边的流浪人员,登记时如何填写建筑物编号和户编号?
答:建筑物编号填“
关于普查对象的问题解答
1、大学生在校外租房住或常回家居住,如何登记?
答:应按其实际居住情况进行登记。学校集中组织登记时,不应简单参照学籍,而应考虑学生的实际居住情况,对于长期在校外租房的学生不应将学校视为其现住地登记。在学校和其他地方两头居住的,按
2、高中、初中及以下住校学生在哪里登记?
答:初中、小学的住校学生,幼儿园全托孩子,一律视为在家中居住,作为其家庭的现有人口。高中住校生按其实际居住情况登记,作为学校的现有人口。
3、住在福利院、养老院的老人如何登记?
答:根据普查对象的界定,在户口登记地和居住地都应登记。
4、住院的病人如何登记?
答:短期住院的病人视为在家中居住,医院不登记;长期(超过半年)住院的病人,户籍地和医院都进行登记,视为医院的常住人口。
5、看守所在押人员如何登记?
答:拘留、在押人员视为在家中居住,将其原住户作为现住地登记。
6、流动性作业人口如何登记?
答:流动性作业可视为临时出差,视为在家中居住,如从事长途运输的人,一律将其原住户作为现住地登记。
7、水库淹没区,原居住地已淹没,人也已搬走,但户口没迁,人数多,是否也需要在户口登记地填报户籍人口?如需要两边都登记,原户籍地如何画地图?
答:可视为大面积连片拆迁、户口未迁人口,具体处理方法见关于普查小区划分问题解答和摸底工作问题解答。
8、公安户籍资料该户有这个人,而实际该户的户口本上没有这个人。如何登记?以谁的为准?
答:该户按户口本的实际情况登记,多出的人在派出所登记。
9、婚嫁到本户,但户口未迁到本户,普查登记时人、户均不在本户,该人是否在本户登记?
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来处理,注意区分不在本户的原因,若是临时出差、旅游、探亲等,应视为在家中居住,在本户登记现有人口。
10、对没有地域的、但有寄挂户口的村(居)委。画普查区图时归入地域所在的村(居)委,R6、R7如何填写?
答:R6据情填写;R7圈填1.本村(居)委会。
需要理解人口普查中村居委不完全等同普查区,在划分普查区的时候尽量保持与行政村居管辖地域的一致,但对行政村居不连片或无地域的情况,要归入所在地域的普查区。即普查区中仅有一个行政村居的时候,R6、R7中村居委就等同于普查区;当普查区中包含两个及以上行政村居的时候,R6、R7中村居委就需要理解为普查区的概念。
对于飞到外乡镇的地域,归入所在地域作为普查小区的,R6、R7项的理解同上。
11、普查区中包含两个及以上行政村居的时候(如既有村委又有居委),R10户口登记地类型,R11户口性质,怎么填写?
答:R10 、R11根据原来户口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填写。
12、女性未婚同居、未婚生育的R24-R26如何填写?
答:人口普查的婚姻是指事实婚姻,不是单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对未婚同居的依照申报者的意愿圈填。
对女性未婚生育的、或通过人工受孕生育的,R26填写了生育情况,R24圈填2.有配偶。
13、女方是镇外户口,在本户居住,R9.离开户口登记地的原因,圈填8。那么小孩的随女方,在本户居住,R9如何选择?
答:对R9项目,每个人的理解不同,选择的答案会有不同。这里我们建议选择5.投亲靠友。
14、当年生育超过2个孩子的,R27项如何填?
答:R27的第二个小项,12个月以内生育两个以上孩子的,是指
15、境外人员有双重国籍的,填写哪国国籍?
答:尊重调查对象的意愿填写。
16、流浪的死亡人口,死亡表的其他内容怎么填写?
答:要将此死亡人口登记到死亡表中,其他信息尽量完善。
17、劳教人员没有注销户籍的,摸底、入户登记如何处理?
答:在户籍地应登记其信息。
18、非法职业的人员,行职业信息如何填?
答:对从事非法职业的,按照未工作且本人不愿意工作,来填写相关信息。
19.如果一个人没有就业,但经常提供自己房屋的一些空间作为他人娱乐活动的场所(如打麻将),同时收取一定的费用,请问这个人是否算有工作?行职业如何填写?
答:不算。行职业不填。
20、出生无户口的小孩,如何登记?户籍在外省的夫妇,在某一普查小区居住超过两年,今年年初在此生育一婴儿,户口待定。生下来三个月后,婴儿由其亲属带回老家抚养。在户记录中是否应登记这个出生人口?此婴儿是否为本户应登记人数?
答:出生无户口的小孩,在现住地登记。如婴儿回到老家,则本户不登记出生人口,也不算作本户应登记人数。
21、林场居住的人员,户口登记地的类型如何填写?
答:按照类似乡级单位和类似村级单位的性质填写。
22、高中毕业后去当兵,转业后没工作,当兵期间算不算参加工作?未工作时间从何时算起?
答:当兵可以算有工作,未工作时间从退伍之日算起。
23、戒毒所、收容所的人,是否算劳改服役人员?是否属于本地的普查对象?
答:戒毒所的人,在戒毒所登记。
收容所的人分两种情况登记,对平时居无定所的人在收容所登记,对有常住地的人在常住地登记。
24、有部分人口已移民到港澳台或国外,但一直没有注销户口,这部分如何归类,是否需要登记?如果登记,摸底时填入户主姓名底册的哪一栏?
答:对已经移民,但没有注销的户口的,要按照户口在,人不在的情况来登记。
25、父母都是国内人口,但小孩在境外(如港澳台)出生,如果此小孩拿到当地身份证,怎么登记?如果此小孩尚未拿到当地身份证,怎么登记?
答:不论小孩是否拿到境外的身份证,都需要在现住地登记。
如果小孩拿到境外的身份证,登境外表。若没拿到境外的身份证,填长表或短表,R7.户口登记地圈填“户口待定”。
需要注意,对于当年出生的小孩,如果在境外(如港澳台)出生,仅拿到境外出生证,目前没有境外身份证,也没有内地户口的,按国内的调查对象登记登记长(短)表,算本户出生人口。
26、农村青年参军,但其户口没迁出,该青年是否属于普查对象?
答:属于普查对象,户口未迁出,户口登记地需要登记。
27、农村村民的行业单位详细名称,如何填写?是否填写村委会名称?
答:对于村民仅从事农业劳动的,填写从事的具体农业生产活动,如种粮食、种蔬菜。行业单位详细名称不用填写。
28、户编号为“999”的全户死亡户,户记录如何登记?总户数是否包括(封面、汇总表)?
答:全户死亡户,户记录需填写户编号和死亡人口。
封面总张数要计算户编号为“999”的张数,封面和汇总表的总户数不包括全户死亡的户,但汇总表要过录全户死亡的户,计算死亡人口。
29、某人的户口寄挂在亲戚家,从未在亲戚家居住,而在同一普查小区租房住,请问R8、R9应如何填写?是否可以视为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选现住地为登记,不在亲戚家登记?
答:在同一普查小区选择一处登记。
30、摸底时全户尚在,已给户编码,调查时全户死亡,户编码如何填?
答:以普查时点的情况填写。在《户主姓名底册》上的备注栏注明,并将该户摸底时填写的其他内容用铅笔划一条线,该户的“户编号”作废。该户户编码使用“999”。
31、虚拟小区的户信息和许多人记录信息都没有,如何填报普查表?
答:利用现有的户籍资料,尽量完善信息。
32、海上和河流上流动的渔民如何开展普查?渔民在岸上没有固定居住场所的,如何填写建筑物编号?
答:岸上有住房,在该地登记,按人在户在处理。没住房的,在经常停泊的岸边登记,由近海地域的普查区组织好相关的普查工作。建筑物编号填“00”。
33、当年出生的小孩,在老家已入户,但一直跟父母在本小区居住,这个出生人口在哪里登记?
答:户口登记地和现住地都需进行登记。
34、对于即生即死的婴儿,H4是否出生人口数、死亡人口数都要填?并填写死亡人口登记表?
答:即生即死的婴儿既登记出生人口数,也登记死亡人口数。需要填写死亡表。
35、越南女子外嫁进来,但没有入籍,她本人及其生育的小孩,如何登记?
答:等国家正式文件下发后,再另行通知。
住房项目的问题解答
1、住房按翻修时的年份填写“建成年代”,整饰工程是否算翻修?翻修有没有分内外?
答:翻修是指把原建筑物全部或部分拆除后重建、改建或扩建。只是粉刷外墙等装饰工程,不应该算翻修。
2、一户有两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间数和面积都相加计算,有无地域范围限制,例如:老家的房子是否计算在内?
答:一户有两处以上住房的,如果是在城镇内居住的户,本城镇内(如市辖区、县城、镇区)有两处以上住房的,并且另外的住房也没有出租的,将两处住房的房间数和面积分别相加;如果是在农村居住的户,本村内有两处以上住房的,并且另外的住房也没有出租的,将两处住房的房间数和面积分别相加。对全户外出的户,户籍地住房未出租,户籍地登记户籍地的房子。
3、某户有多套房子,同时居住,房子建成年代不同。如何填写“承重类型”、“住房建成年代”等项。
答:只填写其登记时居住住房的情况。
4、二手房东整栋承租的,在计算住房间数和住房面积时,是否要将空置的房间计算在内?填报月租房费用时怎么计算?
答:应计算空置的房间。月租房费用计算他自己居住房间加空置房的费用。
5、农村很多地方建筑的房子就一大间,中间没有隔墙,怎样计算住房间数?
答:一律按自然间数来计算住房间数。
6、出租房屋的房东如果户口仍在户中,也应进行登记,有关住房面积、间数如何填?
答:房东和承租人都填写该处出租房屋的住房面积和间数。分为两户登记。
7、客厅、厨房里住人的算不算住房间数?
答:不算。
8、虚拟普查小区内各户住房的建筑面积和间数如何填写?
答:住房建筑面积和间数都填“00”
9、对于拆迁的户,户口所在地已经没有住房了,住房间数和住房面积怎么填?居无定所的人,住房间数和住房面积怎么填?
答:如果小区内只有一部分是拆迁未迁户口的户,则这些户的建筑物编号填为“00”;户编号与本普查小区的其他户一起顺序编号(600以上);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间数均填“00”。小区内居无定所的人,住房间数和住房面积也填为“00”。
10、农村因土地被征用,集中安置居住的村民,其住房来源如何填写?
答:按照现住房所在楼盘的实际性质填写。如果不是开发楼盘,可填写为“经济适用房”
11、单位买地建房,以低于市场价卖给职工的,其“住房来源”如何登记?
答:购买经济适用房。
12、“回迁房”其“住房来源”如何登记?
答:按回迁房所属楼盘的实际性质填写。
13、购买限价房、小产权房,住房来源如何登记?
答:购买经济适用房
14、农户院中建房较多,但实际生活用房少,闲置房在调查过程中普查员如何界定?
答:只填写以居住为目的建造的那部分房屋。
15、普查时被调查户的房屋翻建未竣工,借住别人住房的住房状况怎样填写?
答:按借住住房的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不付租金,不算租赁,住房来源填其他。
16、农村饮用自来水,是村自己打的井输送到到户,有公用管道,但没有经过净化,有的引到住房中,有的只是引到院中,是否算有管道自来水?农村集体自建水塔,通过水管供应给村民用水,但没经过净化的自来水,是否算是饮用自来水?
答:自来水包括自建设施供水和公共设施供水两部分。自建设施供水是指村及村以上集体自建的供水设施,同时要符合两条标准:一是要有管网,水管入户(入院也视为入户)。二是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自来水是指经过公共设施净化处理的管道输送水,因此,上面的情况,应圈填“2.无”。
17、对于无住房如何定义,什么样的情况认为是无住房,特别是对于建筑工地的工棚如何界定?城乡结合部私搭乱建的一些建筑如何界定?
答:住房一般是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生活、学习、娱乐、工作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
18、农村房屋中,只在天井建一间小房,房内只有水龙头,无花洒、浴缸、浴盆等设施,只是在小房内洗澡,这种情况是否认为有洗澡设施?
答:H15.住房内有无洗浴设施。洗浴设施是指住房内有固定浴缸或淋浴龙头,并能够使用的洗浴设施。上面描述的情况,应圈填“4.无”。
19、农村的平房,墙是沙、土、石灰成分,屋顶是木和瓦结构,H9.承重类型选哪一项?
答:圈填4.“其他结构”。
关于做好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小区划分及边界确定、标绘工作的通知
粤人普办字〔2010〕25号
各地级以上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查小区边界的划分及确定是高质量完成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明确普查员工作范围的唯一依据。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按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普查小区边界的确定与标绘工作要求
(一)各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各乡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制作并打印《普查区图底样》,于
(二)各乡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应再次详细讲解小区划分原则和工作要求,指导村级人口普查小组于
划分普查小区需遵循以下原则:
1、普查小区必须是一个完整连片的区域。各普查小区不能重叠,也不能遗漏,同一普查区内划分的普查小区合起来要完整覆盖该普查区地域。
2、划分普查小区要实地考察,结合户口整顿的成果,并参考其他行政管理资料,细致了解本普查区人口居住分布情况,将小区规模一般控制在80个住房单元左右,尽可能不拆分建筑物或独立院落。
3、普查小区边界要尽可能以明显的地物作为标志(道路、胡同、围墙、田埂等),并用文字标明小区边界信息,以便于明确责任分工。
4、影像图不清晰,看不清建筑物的区域,在划分小区时要严格按照省下发的《关于普查小区划分的问题解答》操作。
(三)县级普查办公室组织各乡级普查办公室,于
(四)各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乡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利用“全国人口普查地图标绘系统”,制作并打印输出《普查小区图底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