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十三五”时期是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关键时期。面对复杂经济形势带来的严峻挑战,市委市政府围绕“扩内需、稳增长、助冲刺”的要求,实施促消费的新举措,全面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氛围,深入挖掘消费潜力,市场主体不断壮大,消费结构升级提速,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2020年东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740.14亿元,比2015年增长42.6%,年均增长7.4%。
一、“十三五”时期消费市场基本情况
“十三五”时期,东莞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品供给不断丰富,消费环境加快改善,消费市场活力不断增强。
(一)总量跃升新台阶
“十三五”时期,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断跨越新台阶。2017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成功突破3000亿大关,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跃上4000亿台阶。2020年受疫情影响,消费品市场受到较大冲击,市委市政府以推进“双统筹”为主线,适时推出“乐购东莞”系列促消费活动,加快推动消费品市场复苏,降低疫情对消费品市场的影响。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740.14亿元,比2015年增长42.6%,年均增长7.4%,年均增加223.50亿元。
(二)增速排名大幅提升
从全省情况看,东莞年均增速排名大幅提升。“十三五”时期,东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位居全省第2,仅次于肇庆(7.9%),比“十二五”时期提升5名,比全省平均水平(5.8%)高1.6个百分点,比广州(5.7%)、深圳(6.2%)、佛山(4.9%)年均增速分别高出1.7、1.2、2.5个百分点。2020年,东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省比重为9.3%,比2015年提高0.7个百分点,总量排名位居全省第3,仅次于广州(22.9%)和深圳(21.6%)。
二、“十三五”时期消费市场运行特点
“十三五”时期,东莞消费品市场整体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势头强劲,主要呈现以下三个方面特点:
(一)量质齐升,商贸主体数量稳居各行业之首
1.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
“十三五”时期,东莞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一流营商环境,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激发,商贸流通主体数量持续增长,总量稳居各行业之首。2020年末,全市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四个行业市场主体数为74.29万个,比2015年增长77.0%,年均增长12.1%,占全市市场主体总数的55.4%。
从经济类型看,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独占鳌头。2020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市场主体中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共73.17万个,比2015年增长77.4%,年均增长12.1%,占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市场主体比重为98.5%;内资企业7934个,比2015年增长46.2%,年均增长7.9%,占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市场主体比重为1.1%;外商投资企业3272个,比2015年增长73.5%,年均增长11.6%,占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市场业主体比重为0.4%。
2.限上企业头部聚集效应凸显
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助推下,商贸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一批规模大、辐射能力强的大型企业崭露头角,头部聚集效应更加明显。2020年全市限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数为4064家,比2015年(1645家)增长1.5倍,年均增加近500家。其中,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为73家,比2015年增加24家,实现销售额3138.79亿元,占全市限上批发零售业销售额的比重为50.2%;年营业额超5000万的限上住宿餐饮企业45家,比2015年增加17家,实现营业额52.30亿元,占全市限上住宿餐饮营业额的比重为45.3%。
(二)结构优化,消费格局持续升级
“十三五”时期,东莞以城市品质提升为契机,积极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同时发力,加快发展批发零售业、连锁商业,做强商圈消费,扩大中高端商品供给,常态化开展促消费行动,为消费需求的充分释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居民消费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新格局,消费升级态势明显。
1.出行类商品比重稳居前列,生活类消费平稳增长
进入大众消费新时代,人们对出行的需求越来越高,汽车消费热度不减,汽车保有量屡创新高。2020年,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汽车零售额675.76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1.8%,占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比重为44.3%,比位列第2的石油及制品类高出32.5个百分点。截至2020年底,全市汽车保有量达341.81万辆,比2015年(184.49万辆)增长85.3%,年均增长13.1%,汽车保有量在全省位居第2,仅次于深圳,在全国位居第10。
随着居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吃穿用等生活性商品消费稳中有升。2020年,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吃、穿、用类[1]商品零售额为166.45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8.3%,年均增速比“十二五”时期提高2.1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比重为10.9%,比2015年提高0.4个百分点。
2.升级类消费热度攀升,增速高于全国、全省水平
(1)文化办公类需求加速增长。远程办公、在线教育等新的产业形态方兴未艾,带动电脑等文化办公用品需求不断增加。2020年,全市限额以上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达130.41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67.6%,年均增速比“十二五”时期提升74.5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全国(6.6%)、全省(5.0%)水平61.0、62.6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零售额比重由2015年的0.7%提升到8.5%,跃居成为限额以上零售第三大商品类别。
(2)通讯器材类消费持续升温。“十三五”期间4G移动通信技术的普及和5G技术的全面铺开驱动手机等移动设备加速升级换代,通讯器材类商品的消费热情高涨。2020年,全市限额以上通讯器材类零售额为120.99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42.4%,年均增速比“十二五”时期提高28.2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全国(10.4%)、全省(12.7%)水平32.0、29.7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零售额比重由2015年的1.7%增加到2020年的7.9%。
(3)家用电器类增长势头良好。随着品类丰富的智能家居类产品日益火爆,家电类消费实现较快增长。2020年,全市限额以上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达96.39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22.0%,年均增速比“十二五”时期提高25.7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全国(5.6%)、全省(0.5%)水平16.4、21.5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零售额比重6.3%,比2015年提高3.1个百分点。
(三)提档升级,新业态激发消费新活力
1.线上消费活力迸发,网络零售占比显着提升
“十三五”期间,电商直播、线上拼团等新模式悄然兴起,网上购物规模迅速扩张,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方式。2020年,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398.59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78.0%,高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70.6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比重为27.7%,比重比全省平均水平(26.5%)高出1.2个百分点,比2015年大幅提高19.7个百分点。
随着移动支付技术的普及和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速发展,住宿餐饮企业主动适应新形势,改变传统经营模式,尤其在疫情期间,加快发展网络订餐、外卖配送,为企业发展寻求新的支撑,公共网络餐费收入实现逆势增长。2020年,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餐费收入为4.00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41.2%,高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33.8个百分点。
2.商业综合体繁荣发展,体验消费渐成主流
融合零售、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等多项功能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在“十三五”时期加快发展,东城万达广场、汇一城、华南MALL等综合体趋于成熟,万科中心、民盈国贸城等新商业综合体陆续开业,并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休闲消费场所。2020年,东莞符合统计标准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共23家,营业面积为116.73万平方米,占全部可出租(使用)面积的91.2%,全年总客流量1.41亿人次,商户数共计3539个;其中零售业商户2313个、餐饮业商户710个、服务业商户516个,全年实现销售额(营业额)102.83亿元。
三、“十四五”时期展望
“十四五”时期,随着“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东莞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迈上新的大台阶,消费潜力将持续释放,预计“十四五”期间东莞消费品市场将呈现总量持续扩大、结构更趋合理、多元业态融合发展等趋势,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展现更大支撑作用。围绕“十四五”时期东莞着力建设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现代化枢纽城市的发展目标,大力繁荣消费市场、全力打造消费强市,将成为东莞“十四五”时期消费市场规划的重点内容。综合而言,东莞消费市场发展将主要有几个方面工作重点。
一是完善促进消费顶层设计。优化升级“乐购东莞”政策,加大新模式新业态的培育,扩大优质数字消费产品供给,鼓励生活服务业发展,探索打造本地生活服务电子商务平台。
二是推动消费集聚区发展。优化“一核三带四组”城市商圈布局,打造东莞CBD等新型国际级消费集聚区,打造时尚休闲消费中心、历史商业街区、体验消费中心,以及特色街区和消费场景。
三是扶持首店经济、流量经济发展。推动各类品牌首店落户,探索与国内知名商业机构合作开设市内免税店。推动东莞制造与个性定制、直播带货、线上销售等深度对接。
[1]吃、穿、用类包含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日用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