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办公室(人事科),中央、省属驻莞有关单位办公室(人事科),各镇街党政办(统计办),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7〕24号)要求,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是贯彻落实《统计法》第三十一条中“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我市各镇街统计办要充分认识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体统计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做好“一套表”填报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工作。具体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工业企业一套表填报指南》
二、培训对象
未参加2016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均需参加2017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重点对象是联网直报的企业统计人员和新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
8月31日前,统计从业人员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计办报名。报名资料:递交一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报名表、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照片贴报名表,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四、培训时间及方式
培训时间定于9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由镇街统计办通知学员的具体线上培训时间。在培训期间,学员自行登陆到广东省统计网络培训管理系统,观看继续教育培训视频,并结合教材自学。网上视频学习操作详见附件。
在8月31日前,各镇街统计办将附件《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汇总表》以电子文档Excel格式报送到市统计人员培训中心陈锐明的电子邮箱,学员名单作网络培训管理系统的使用权限用途。
五、考试安排
考试是以开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日期由各镇街统计办安排,考试时间为半天;
各镇街统计办在考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以电子文档Excel格式汇总成表上报,在10月31日前把学员报名资料、考试成绩汇总表,送市统计人员培训中心。
六、培训收费
根据粤价函(1999)18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按实际成本核算,经市物价局批准,每人收取培训费115元(含教材费、考试费)。
联 系 人:陈锐明
联系电话:22831280
电子邮箱:31335306@QQ.com
传 真:22831234-2206
附件:1. 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报名表
2. 2017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汇总表
3. 广东省统计网络培训管理系统学员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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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3日